关于本科生第八周办理期中退课的通知
  发表时间:2019-10-21  阅读次数:983
关于本科生第八周办理期中退课的通知
(2019-2020学年第1学期)

各位本科生:

本学期期中退课现已启动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一、退课时间
10月21日9:00 - 10月25日16:00(第8教学周)
二、退课流程
登录4m3系统→我的课程→期中退课申请→“已选课程信息”(在需要退课的课程后点击“申请退课”)→退课完成。
备注:目前系统中点击申请退课后,退课即完成,请同学们谨慎操作!退课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“退课申请信息”,退课状态虽显示“未退课”,但退课已经完成,不可更改或撤销!
三、退课限制
1.每名学生每学期申请的退课不得超过2门。
2.下列课程不得申请期中退课:
(1)第10周之前已经结束的课程;
(2)实践环节课程、公共基础实验类课程、体育课、外语强化班课程;
(3)重修课程;
(4)开课学院已注明不得退课的课程。
3.与所退课程配套的实验、习题、上机等课程需同步退掉(相当于退2门)。如未同步退掉,将来发生成绩问题,后果自行承担。
四、退课课程成绩记载
学生期中退课成功后,成绩单上不记载该门课程成绩(相当于从未选过该门课程)。对于未办理退课但没参加考试的课程,成绩记为“无效”。
五、注意事项:
• 切换学期至2019-2020学年第1学期。
• 为避免出现问题,禁止他人代办退课。
• 每人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退课 2门,请务必慎重选择,一旦完成退课申请则无法更改课程。
• 根据新修课程不允许申请免听的原则,请慎重选择退本学期培养计划内的必修课。如申请退课,可能存在下次修读不开班或与下次新修课程时间冲突等问题。毕业班同学也请慎重选择退课,如影响毕业后果自负。
• 期中退课结束后不再受理退课申请。
• 申请退课后,无需缴费。

附录:
同济大学本科生成绩总表记载方式修订方案(定稿)
(2017年9月1日开始面向全校学生执行)

根据教育部41号令中关于成绩记载的要求,经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,我校确定落实办法如下:

一、2017年9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的成绩,在学生个人成绩总表中的记载办法如下:
1. 历次成绩中,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唯一记载,不标注重考、重修;
2. 超出培养方案要求的各类课程成绩不及格的,按原规定执行。

二、2017年9月1日后取得的成绩,在学生个人成绩总表中记载办法如下:
1. 重考、重修2017年9月1日前已修读且成绩为不及格的课程所取得的成绩,按原规定覆盖记载,不标注重考、重修;
2. 重修2017年9月1日前已修读且成绩为及格、中、良的课程所取得的成绩,按新规定真实、完整记载,并标注重修;
3. 2017年9月1日后首次修读课程及之后重考、重修此类课程所取得的成绩,按新规定真实、完整记载,并标注重考、重修。

三、2017年9月1日起,在原有第四轮改选课的基础上,增设期中退课,在第八周允许学生按规定申请退课。学生期中退课成功后,不记录该课程选课及成绩记录。具体按照《同济大学本科生期中退课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另外,在评优评奖和推免过程中的新老成绩利用办法,由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确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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