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济大学新生院关于评选2018-2019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(标兵)、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和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的通知
  发表时间:2019-11-09  阅读次数:1374

各基层团支部:

    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努力培养和挖掘我校优秀大学生典范,引导和激励同济学生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勤学、修德、明辨、笃实,爱国、励志、求真、力行,矢志投身新时代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。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表彰2018-2019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(标兵) 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和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
一、评选对象

2018-2019学年同济大学新生院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和学生团支部。

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学生(标兵)评选条件: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理想信念坚定。优秀学生(标兵)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。学习态度端正,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,课程考试成绩优良。
2.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18-2019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;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18-2019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。
3.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,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4.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评选条件
1. 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限班委、团支部委员、党支部委员、社团骨干、校院两级团委、学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。
2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理想信念坚定。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须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,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,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学习态度端正,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3.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18-2019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;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18-2019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。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,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。
5.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。
(三)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评选条件: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团支部凝聚力,严肃落实“三会两制一课”,严格按团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团支部活动。
2. 团支部学习风气健康向上,整体成绩良好。
3. 团支部中所有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均在良好以上。
4. 积极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取得一定影响力,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活动,并在获评后积极创建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。

5.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范围以学生团支部为主,如有特别突出的其他类型团支部也可参评。


三、评选办法

1、申报:11月9日-11月13日
优秀学生(标兵):各团支部按照总体要求和评选条件,推荐优秀学生候选人1人,并于11月13日17:00前提交上交电子版登记表和申请陈述,详见附件。电子版发送至tjxsytuanwei@163.com
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:符合评选条件、有意愿参选的同学,11月13日17:00前提交上交电子版登记表和申请陈述,详见附件。电子版发送至tjxsytuanwei@163.com
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:符合评选条件、有意愿参选的团支部,11月13日17:00前提交上交电子版登记表和申请陈述,详见附件。电子版发送至tjxsytuanwei@163.com

参评者或参评团支部至多可申报一个奖项。所有材料一式一份,申请陈述中优秀学生(标兵)、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不少于1500字,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不少于2500字。

请所有申请者注意时间截点,逾期视为放弃。

2、评选:11月14日-11月22日
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,根据当年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

四、奖励办法
同济大学优秀学生(标兵)、优秀学生干部(标兵)和五四红旗团支部(标兵)按同济大学《学生手册》规定给予奖励。

联 系 人:金文心
联系电话:(021)65983458


附件:
1.  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
2.  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表
3.  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
4.  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表
5.  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
6.  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提名表


共青团同济大学新生院工作委员会
2019年11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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