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级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方案
  发表时间:2021-12-10  阅读次数:1763
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,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,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、民族班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教民[2005]5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、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》(教民[2010]11号)等文件精神,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培养目标

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特点,有针对性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同时在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计算机等基本学科知识方面进一步打牢基础,补足知识结构和知识运用能力方面的短板,提升进入大学本科阶段的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,最终为民族地区培养和输送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。

 

二、学制和修读年限

 预科班学制1年,学习期限1-2年。

 

三、课程设置与修读要求

按照“突出重点、加强基础、兼顾专业”的原则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预科班课程设置如下:

一、通识必修21学分)

类别

课程名称

修读学期

开课学院

 

形势与政策1(预科)

0.5

2

34

1

学生处/学研工部

形势与政策2(预科)

0.5

2

34

2

学生处/学研工部

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

(预科)

2

3

51

1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2学时理论+1学时实践

中国道路

1

17

17

1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课程名称

修读学期

开课学院

思想道德修养

与法律基础

3

3

51

2

马克思主义学院,二一,成绩优以上可申请转为本科阶段学分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
3

3

51

2

英语

英语1预科)*

4

4

68

1

外国语学院

英语2预科)*

4

4

68

2

计算机基础

计算机基础1(预科)

3

3

51

1

电子信息与工程信学院,含17学时上机时数

 

计算机基础2(预科)

3

3

51

2

二、通识选修(3-4.5学分)

可自主选修2-3门本科通识选修课,其中成绩最高的一门课程可转为本科通识学分

三、大类基础必修理科生19.5学分,文科生18学分

类别

课程名称

修读学期

开课学院

人文素质基础类

大学语文与写作1*

2

2

34

1

人文学院单独开班,成绩良及以上可申请转为本科阶段学分

大学语文与写作2*

2

2

34

2

中国通史

2

2

34

1

见备注1,成绩及格以上可申请转为本科阶段学分

数学

数学1(预科)*

5

5

85

1

数学科学学院,成绩优以上可申请转为本科阶段高等数学(C)、(E)或医用数学学分

数学2(预科)*

5

5

85

2

体育

体育1(预科)

1

2

34

1

体育部

体育2(预科)

1

2

34

2

物理类

物理(预科)

4

4

68

2

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

见备注1

物理实验(上)

0.5

1

17

1

化学类

普通化学

3

3

51

1

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

见备注1

实验

0.5

1

17

1

 

备注:

1. 预科班理科学生根据本科专业意向,在第12学期自主选修物理类或化学类中的一类课程修读,预科班文科学生须选中国通史课程。。

2. 课程名称含(预科)字样为单独开班课程,课程名称含*的为需参加全国会考的课程。

 

四、教学管理及要求

(一) 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实行统一教学计划、统一教学标准。其中大学语文、高等数学、英语、计算机基础、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教材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,也可选择高于其难度的教材;其他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教材由相关授课单位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。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实行考核制度。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(以下统称课程)考核,考试成绩如实计入成绩册,并归入本人档案。考核一般以考试形式进行,学期考核成绩由会考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(会考成绩占30%,期末考核成绩占70%),其它课程以期末考核成绩记载。正常修读、重修、缓考等方式取得的课程成绩按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五级制评定,开学重考成绩及格及以上的记为及格。

课程成绩为及格及以上的,取得该课程的学分。

(二) 考试不及格者,给予一次重考机会。重考获得的成绩在成绩单上予以标注“重考”。

(三) 预科生在应在一学年里修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课程,总学分理科生应不少于43学分(文科生不少于42学分),全部课程考核合格(含会考课程),其中必修课程理科生不少于40.5学分(文科生不少于39学分),选修课不少于3学分;学校颁发结业证书,并按照规定程序转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。规定学制内未达到结业要求的,允许学生申请继续学习一年,学费自理。第二年学习结束后仍未达到结业要求的,退回生源地。

(四) 严格执行预科生考勤制度。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,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和转录手续。

(五) 预科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考试作弊的,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“无效”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(六) 预科结业的学生,学生持本科录取通知书到相关学院,按本科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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