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院学生请假、销假办理流程规定 |
发表时间:2019-01-08 阅读次数:1076 |
为进一步加强新生院学生管理工作,规范学院学生请假行为,特制定以下规定:
一、基本流程 二、具体要求 (一)病假需提交材料 1. 病情证明(校医院开具的病假单,如在外就医除就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外,还需经校医院审核); 2. 新生院学生请假、销假单(见附件); (二)事假需提交材料 1. 新生院学生请假、销假单(见附件); 2. 负责单位或家长证明,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 (三)销假需提交材料 按时返校后,学生应及时前往学工办进行销假。如因学生没有及时销假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三、其他说明 1、一般情况下,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; 2、此请假流程是学生向学院申请请假;学生如果有课,还需另外向任课老师请假; 3、如学生未请假、请假未获准或请假获准后逾期擅自离校的,一经查出,根据其累计旷课学时数按《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》进行处理。 4、请假单一式两份:一份学院备案,一份学生保留(可提供给相关负责人或单位)。
附件: 新生院院学生请假、销假单 同济大学新生院 2018 年 11 月 |